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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涨姿势啦!今后买房赠送面积不再计入实际面积

发表于201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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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送一半,飘窗全送,还送入户花园小伙伴们在买房的时候是不是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咧?是不是心花怒放咧?是不是被吸引了呢?对喽!这是开发商为了吸引顾客买房经常用的宣传语。


但——是——!                                


这种赠送面积的推销手段,在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已不——再——适——用!

《规范》中提到,之前开发商向购房者赠送的飘窗、露台、地下室等部分,如今不再计入实际面积。这就意味着,开发商通过赠送面积来搞推销已行不通了。



其实,买房送面积其实就是一种营销噱头,也成了房地产营销的标配,是为了满足小伙伴们在购房时占便宜的心态啦。


注意啦!赠送面积没有产权       


房管局人士举例称,规划设计的时候是100万平方米建100套房子,一套就是1万平方米。实际上,一套房屋产权可能只有5000平方米,开发商赠送3000平方米给购房者使用,就让使用面积增加了,达到8000平方米。不过,这3000平方米赠送的面积是没有产权的。


表面上看起来,对于购房的小伙伴们而言,免费赠送的面积是“免费的午餐”。但业内人士表示,“买房赠送面积”的做法其实是开发商请客,业主买单。赠送面积得不到法律认可,不属于产权面积,今后遇到拆迁、出售、继承、抵押等情况时,购房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但是,已审批或在售项目不受影响,已经买房的小伙们就不用担心啦!      


发表于2014-08-01

千万别被开发商给骗了哦

发表于2014-08-01

羊毛出在羊身上~~~~~~~~~~~

发表于2014-08-01

哎 其实大家都知道~只不过心理上感觉舒服罢了

发表于2014-08-01
禹芳君,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涨姿势啦!今后买房赠送面积不再计入实际面积”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8-01

真的么 早该这样啦 

发表于2014-08-01

发表于2014-08-01
引用:永远的映山红在2014-08-01 17:35:16写道:
6楼

真的么 早该这样啦 

 就是啦

发表于2014-08-01

长知识啦!

发表于2014-08-01
引用:莆田奈何在2014-08-01 17:35:48写道:
7楼


 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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