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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临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提高至150元

发表于2015-12-14

 

   13日,记者从临沂市人社局召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暨2016年政策调整通报会上获悉,明年医保待遇进一步提高,2016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150元/人,各级政府补助为410元/人。

据了解,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460元,其中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100元,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360元。2016年,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150元/人,各级政府补助为410元/人。新生儿当年出生6个月之后落户参保的;其他人员当年3月1日之后参保的,须全额缴费560元。

根据规定,集中缴费期为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可享受医保待遇。同时,明年起实现了全年随时缴费。以家庭为单位当年3月1日之后参保的,进行全额缴费,并经过30天等待期后,即可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缴费方式以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由户籍地村居委统一组织、登记信息,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参保。在校学生由居住地学校统一组织、登记信息,代收参保费后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社所缴费参保。新生儿由父母在新生儿落户后,由其父母凭户口本到乡镇人社所缴费参保。

同时,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等4类特殊群体不需个人缴费,由所在县区政府足额代缴150元/人。

临沂居民基本医保又出新政 大病报销扩大到所有病种

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做出延伸和拓展。为切实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问题,明年起,大病报销将扩大到所有病种。

2014年,全市应上缴省大病统筹基金3.28亿元。截至2015年3月15日,累计大病补偿患者171177人次,大病保险报销2.88亿元,人均报销1686元,大病实际报销比为12.8%;其中赔付5万元以上的70人,10万元以上的15人,达到20万元的2人。

2015年,全市应上缴省大病统筹基金2.93亿元。截至今年10月底,累计发生合规费用20.2亿元,大病补偿患者92120人次,大病保险报销2.98亿元(已超支500万元,预计全年超支8000万元),人均报销3235元,大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提高了14.7%。

根据规定,明年起,大病报销将扩大到所有病种。同时,突出保障大病高额患者,起付标准为1.2万元,年度最高限额提高到30万元。实行费用累计、分段补偿:年度发生的住院费用(含门诊大病),经居民基本医保补偿之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部分分段、分别给予50%、60%、65%补偿。

不仅如此,还扩大了大病合规医疗费用范围。一是《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费用(含乙类药品个人自付)。二是《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中除去不予支付项目(全自费)外的其余费用(含个人自付部分)。三是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格列卫)、盐酸埃克替尼片(凯美钠)、曲妥珠单抗(赫赛汀)、利妥昔单抗(美罗华)、培美曲塞二钠(力比泰)5种抗肿瘤分子靶向类药品费用。

与此同时,实现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一单式报销。在已签约联网直报定点医院,由医院先垫付大病保险报销费用,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起,在参保患者出院时进行一站式结算、一张结算单直接报销。尚不能实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需参保患者先垫付、出院后持规定材料,到参保地乡镇人社所办理大病保险手工审核报销。

高血压等特定药物全报销

明年起,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病特殊病患者不用再为长期服药感到负担了。记者获悉,这三病参保患者,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治疗的,不设起付线,所用特定药物报销比100%。

据统计,当前慢病已取代传染病成为我国居民的主要死因,成为最主要的健康问题。专家研究表明,慢病潜伏在日常生活中,正成为威胁人民健康的主要“杀手”。因此,如何做好慢病防治工作已经成为关系到广大普通民众的民生问题。

根据此次调整,已认定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重性精神病特殊病的参保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治疗的,不设起付线,所用特定药物的报销比例为100%。这就意味着,三病参保患者可以免费服用特定药品从而减轻长期服药带来的经济负担。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三病参保患者需要使用特定药物以外的药物或在二级以上定点医院门诊治疗的,按原有报销政策执行。

 

发表于2015-12-14

太好了,政府越来越给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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