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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房合同猫腻多 大家当心

发表于2014-08-30

虽说今年的楼市普遍不景气,但是楼主觉得房价依然很高。。

楼主个刚毕业的学生,本身也没啥钱,

就想交个首付,然后慢慢还贷款,

看上龙泽国际很久了,感觉位置不错,

我倒是不着急住房子,

想着买房也是第一次,没有经验,就从网上学习学习,

然后看到了很多有用的信息,

万万没想到买房合同猫腻这么多,真是不可思议,

今天大家一起学习学习,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 

   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购房合同陷阱提供了条件。 

  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前不久我们从报上看到过这样的购房合同陷阱案例: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或者在不能按时办理好时,干脆让购房人退房。 

    购房合同陷阱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卖。 


看完这些,楼主真是觉得得多留心啊,这种陷阱完全是因为咱们没有经验,

所以多学习看看没错的!

发表于2014-08-31

发表于2014-08-31

发表于2014-08-31

当心能避免也好啊 就怕不能避免啊

发表于2014-08-31

购房合同那都是积攒了多年的经验的 哪能那么容易让你发现漏洞

发表于2014-08-31

普通的业主是斗不过客户的

发表于2014-08-31

是应该多学习啊

发表于2014-08-31
败家女神,您好!您所发的帖子“购房合同猫腻多 大家当心”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8-31

凡事多听、多看、多学

发表于2014-08-31

签合同的时候多读一下 多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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