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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子的居住时间是多少,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该怎么办?

发表于2014-06-23

1、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2、房子的居住时间是多少,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该怎么办? 房屋

   

   一经购买并取得产权后,即作为业主个人所有的财产,并无居住年限的限制,担对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来说,因为土地除属于集体所有的外,均属于国家所有。业主所取得的为该土地的一定年限的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时间为50—70年,自开发商取得该土地使用证书之日起计算。在该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土地将由国家收回。业主可以在继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或使用费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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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6-23

抢沙发,坐等围观学习

发表于2014-06-23

交钱啊,这这个意思呗

发表于2014-06-23

还没住70年,房子就被拆了

发表于2014-06-23

有住70年的房子吗,至少现在还没有吧

发表于2014-06-23

我说的是商住楼,有房产证的

发表于2014-06-23

我们49年成立,到19年就有这样的问题吗?

发表于2014-06-23

这种问题就是瞎担心,

发表于2014-06-23

到了那时候就是交钱的事

发表于2014-06-23

就是延期土地使用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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