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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省城将专项检查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至月底结束

发表于2011-12-14
 12日,记者从济南建设网获悉,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于12月8日起面向省城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展开了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专项检查,至月底结束,检查将重点摸清济南市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在开发建设、销售、支付、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的问题。

   根据济南市城乡建设委12月8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专项检查将重点摸清济南市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在开发建设、销售交易、交付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其中,在商品房开发建设环节,将重点检查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资质证书未按期年检、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开发经营权证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等行为。

   此外,《通知》中还提到,对在本次检查中走过场、有问题隐情不报的企业,一经发现查实,将作为企业不良记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问题带来的后果由企业负自行承担。

 

发表于20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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